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及其他领域数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省和各地市的主要经济指标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监督管理本级及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使用情况。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务、政务、事务等工作。负责本级财政及国家和省统计局拨付的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国家和省统计局拨付到县(市、区)统计机构的经费使用和管理。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二)综合核算科。组织实施全市综合、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监测、分析,检查评估数据质量,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核算全市和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负责全市投入产出、资产负债核算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供咨询建议。指导全市统计系统宏观经济分析研究。编辑出版《黑河市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承担新闻宣传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更新维护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参与目标考核工作。
(三)农业法治科。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分析,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监督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统计普法宣传。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四)工业能源投资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监测、分析,检查评估数据质量,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组织实施全市及主要能耗行业节能和重点能耗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负责环境综合调查统计。
(五)社会服务贸易科。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人口和劳动工资、科技、文化和妇女儿童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监测、分析,检查评估数据质量,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综合整理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部门服务业、社会、科技等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
(六)黑河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承担专项社会经济调查工作;承担地方统计调查工作和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工作;承担本市非公有制经济调查工作;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整理和分析调查资料;承担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进行数据整理、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并对县(市、区)进行引导培训。
(七)黑河市统计普查中心(黑河市统计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承担全市周期性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检查和评估普查数据质量、整理、分析和汇编普查资料;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对社情民意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支持;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并对县(市、区)进行引导培训。
(八)黑河市统计计算站。承担统计网络平台建设和运维工作;承担全市大型普查、调查数据处理工作;承担统计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设备管理,安全防护等工作;承担统计报表赋权工作;承担全市统计大数据应用工作;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并对县(市、区)进行引导和培训。
单位领导
姜红雨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 飙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臧 峰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立华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白 钰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玉莲 市统计局副局长
咨询电话:0456-284999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黑河市自贸区 通江路10号 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时令: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6)12345,0456—8223200
办公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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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