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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兰西县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八)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县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一)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三)承担中共兰西县委兰西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兰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责任分工。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开发区管委会应向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开发区管委会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咨询电话:0455-5622538 办税服务厅电话:0455-5630570 纪检监督电话:0455-5386026 不动产登记办税服务电话:0455-5633030
办公地址:兰西县新民社区麻城大道 , 邮政编码: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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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
咨询电话:0455-537560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新安社区哈黑公路东交警队对面,邮政编码: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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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5-12345,0455-8195952
办公地址:绥化市兰西县开元大道与天津路交叉路口往南约200米(兰西县第一中学西北侧约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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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咨询电话:(0455)562340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府前路1号;邮政编码: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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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5-5622132
办公地址:兰西县府前路1号;邮政编码: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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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