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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形势和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拟定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
(二)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具体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负责对市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有关监管职责。
(三)分析评估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状况,拟订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统筹组织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重大金融风险的处置化解工作、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推动地方金融改革,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创新,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五)联系国家和省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我市分支机构,协调服务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组织协调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六)参与协调全市重大项目融资服务,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信息支持。
(七)制定全市直接融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直接融资工作,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
(八)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及金融人才引进交流工作,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市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负责地方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稳定健康发展。
(十一)新经济产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新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新经济产业发展动态分析,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局长:任立辉 负责全面工作
二级调研员:张秀忠 分管地方金融稳定科、新经济产业科。
副局长:吕洪军 负责业务工作,分管地方金融管理科、资本市场科、流通金融科、银行保险科。
副局长:贾辉 负责常务工作,分管秘书科、综合调研科。
咨询电话:0455-7872019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9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7872777、0455-7872888、0455-787299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 康庄北路99号 绥化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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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绥化市金融服务局地方金融管理科电话:0455-8386800,彻落实中央、省统一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有关监管职责;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农业合作金融公司、农业租赁金融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