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委有关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县并指导乡(镇)做好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二)组织制定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三)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四)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参与监督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卫生健康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层级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我县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全县《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负责指导管理中医药行业。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集合工作。
(九)负责组织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建设体系,推进区域内卫生健康资源整合计资源服务信息共享,配合开展云医疗建设和服务。指导卫生健康机构有效开展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
(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十一)负责指导乡(镇)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长新发展。
(十二)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管理工作。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和制度,协调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及指导备类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
(十五)指导干部保健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龙江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及援外等外事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县老龄委维权办和调研办的具体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负责管理卫生健康系统部分档案。组织实施省、市下发的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县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按照省、市规定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执行。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县本级卫生健康竞争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严格按省、市要求组织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
(五)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股:严格按省、市要求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贯彻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根据省、市规范严格要求医务人员职业标准和服务。监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等工作。监督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对公立医院实施运行监管、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承担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六)妇幼健康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按省、市要求落实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险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体系,预防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的日常工作。承担健康通河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镇、乡)建设工作、病媒生物法制工作,牵头全县控烟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孙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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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县和平大街与岔林河大街交叉口(老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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