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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第一条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双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哈厅字[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哈尔滨市双城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区政务服务局牌子。
第三条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部门、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七)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全区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设综合科1个内设机构。
负责全区发展环境整治、营商环境监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编发、政务公开、政务宣传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负责案件的核查分析、转办、督查督办,承担重大影响案件办理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反馈工作;负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绩效考核和满意度评价,综合协调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舆情应对、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第六条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0451-53977032 办税服务厅电话: 0451-51627611(办税服务厅合并搬迁到团结办公区一楼) 纪检监督电话:0451-53977059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和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50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仅限工作日)
咨询电话:0451-5162789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双城区环城北路,邮编: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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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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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 东直路132号双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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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1)5312282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大街99号区委大楼, 邮编: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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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