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意见等,制定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县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及政府工作部门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三)负责“放管服”“只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促指导,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辉南”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省、市和县等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县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涉软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乡镇(街道)、部门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依法、合规。承担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承担“数字辉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营商环境督导科(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并在机制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系本地和异地商会工作。
负责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涉软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负责对部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工作。
负责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处理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县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负责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工作。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将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按照确定的采购计划、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制定政府集中采购方案,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开展招投标活动,负责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承担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科(党政办公室)。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指导及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进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负责县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工作。
整理及数据工作。负责制定优化政务服务规章、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各级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及政务大厅分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权限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
负责指导推进全县“放管服”、“只跑一次”改革等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对全县“放管服”、“只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放管服”、“只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县数字化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技术推进及政务服务发展规划的拟定和实施,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督促指导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地方标准工作。
负责全县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审核县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指导县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工作。负责全县数字化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产业聚集、品牌打造工作;负责检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工作;负责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及方向、中央、省和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工作;负责拟定县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 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负责追踪域内外信息技术前沿成果,促进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信息技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数字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任免、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会务组织、文件收发、文字综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数字辉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报工时的日常工作;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咨询电话:0435-5033666
办公地址:辉南县朝阳镇朝阳大街东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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