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简介
一、机关职能
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区政务大厅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化发展,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负责全区软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只跑一次”改革协调工作;负责监管维护区内公共信息网络和办公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全区督察督办事项;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吉林高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下机构设置
(一)数字信息发展部: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部门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公共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标准的推广与应用;负责全区公共数据资源的储存、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审核数字化建设项目,指导全区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负责全区数字化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产业聚集、品牌打造等工作;监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编制全区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全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追踪国内外信息技术前沿成果,促进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指导全区信息技术创新产业平台建设;协调组织数字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全区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
(二)营商环境建设部(诚信体系建设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的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服务质量。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案件的督查、督导、督办和查处工作。与相关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政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吉林高新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吉林高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档案、公务接待等工作。
(三)行政督察督办部:负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上级领导同志批示件、交办件的催办落实工作。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市级单位上报重要信息。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决策事项及区领导交办的专项督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督办工作。编发上报下达的督査情况、材料。负责督查室公文、档案管理及内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起草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相关地方性规章制度草案;组织相关规划的起草工作。
(四)政务服务建设部: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起草“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制度机制;检查指导和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高新区管委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吉林高新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吉林高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人:卢金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