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林甸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规划以及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指导、监督“流程再造”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综合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互联网+监管”系统。
(六)负责统筹组织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县“诚信林甸”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组织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对中省直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督导各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受理、调查、承办、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问题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一) 承担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股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信息、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审计、劳动工资、资产管理等工作。起草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的拟定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制定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政务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指导督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建设管理“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分析、管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管理规范工作,组织建立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的规范、指导、监督工作。
3、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规范,推进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县“诚信大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推动建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情况。
4、负责查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案件。负责组织对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建议。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复查申请,涉及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受理的案件按责转交。提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投诉举报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档案管理。承担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监测等工作,推进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三、领导班子成员
李宝昌 营商局局长。主持营商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徐志双 营商局副局长。分管监督投诉工作。
于志发 营商局副局长。分管政务服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咨询电话:(0459)3323212,3321488
办公地址: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花园街南二段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459- 331959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大庆市林甸县大祁街与南城路交口(丽水华庭二期北门) 林甸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