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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全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违法案件,协调查处督办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受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平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措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发布全县地方标准。组织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及向社会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受理本地区商品条码注册、续展、胶片定制工作;负责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监督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起草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
16、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专利转化项目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工作。
17、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各地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制定部门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按规定权限测试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按法定权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许可、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监察、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职责查处违法行为。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各旗县市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23、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人才、技术交流与合作;依职责承担相应的执业药师管理及注册工作。
2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矛盾化解,信访和维稳工作。
25、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工作。
2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科
(三)综合执法协调科
(四)信用监督管理科
(五)价格监督检查科
(六)广告监督管理科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八)质量发展科
(九)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燃煤和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科
(十一)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十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三)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四)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五)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六)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十七)食盐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十九)计量科
(二十)药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
(二十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二十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二十三)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
(二十四)网信科
(二十五)投诉举报受理科
(二十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指导科
(二十七)新闻宣传科
(二十八)财务科
(二十九)人事科
领导信息:
靳海涛同志主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江首忠同志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及投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负责电梯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科、标准计量认证科。对口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处、计量处、标准技术管理处、标准创新管理处、认证许可监督管理处;对口县应急管理局、消防队。
李忠同志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保障、学校、幼儿园、午托机构、食堂、主城区饭店监管工作,指导各分局做好食品安全、餐饮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类投诉案件查处,负责定向抽检工作、食盐市场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分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食盐科。对口市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食盐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对口县农业农村局、县社。
殷振岭同志脱离机关工作驻广平镇兰村扶贫。对口县驻村办。
王爱芹同志负责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消费者投诉受理、分派、指导工作,负责单位工会等工作,负责扶贫工作。分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举报投诉科、工会。对口市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化妆品监督管理处、举报投诉受理处;对口县扶贫办、残联、文广旅局、工会。
王社强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抓好财务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对上报道、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建设,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工作,负责成品油监管工作,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管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财务科、后勤科、新闻宣传科、网信科、综合执法二队、应急队。对口市局办公室、综合规划和对外合作处、外资企业监督管理处、信用监督管理处、科技和财务处、机关服务中心、新闻宣传处、信息中心、企业档案中心、燃煤和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处;对口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人大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档案局、园区管委会、统计局、广电台、宣传部、县委信息科、政府信息科、网信办、财政局、审计局。
王胜锋同志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负责县食安办日常工作,负责市对县食品药品考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非公党建、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协调科、人事科、党建办。对口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药品检测中心、食品药品协调处、人事处、离休干部处、基层教育中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中心,机关党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处;对口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纪委监委、统战部、县直工委、卫健局、党史办、党校、编办、就业局、县非公有制和社会团体工委、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各乡镇。
冯红玲同志负责生产领域食品监管工作,负责质量发展规划,负责“质量強县”考核工作,负责消费者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妇女工作。分管食品生产监管管理科、质量发展科、消费者协会。对口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市消费者协会;对口县人武部、教育局、团委、妇联。
张志良同志负责个体劳动者协会日常工作。分管个体劳动者协会。对口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李社民同志负责全县价格监管工作,负责广告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监管,负责政策法规把关、案件审核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分管价格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协调科。对口市价格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执法协调处;对口县信访局、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邮政局、供电公司、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刘卫红同志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网络交易监管,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流通领域非食品类投诉案件查处,负责煤炭市场监管及其他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综合执法三队、综合执法四队。对口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处、燃煤和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处;对口县自规局、交运局、税务局、气象局、烟草局。
谢敬敏同志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市对县考核工作,负责农资市场监管及其他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扫黑除恶、打击传销工作,负责维修行业监管工作。分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综合执法一队、维修行业协会。对口市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管理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综合执法协调处、综合执法局、市维修行业协会;对口县政法委、法院、公安局、检察院、交警大队、金融保险系统。
靳海平同志主持广源分局全面工作。
潘洪民同志主持北吴村分局全面工作。
杨广勋同志主持胜营分局全面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实施分工合作,实行AB角互相补缺。具体安排是:江首忠—王社强,李忠—王胜峰,王爱芹—李社民,冯红玲—张志良,刘卫红—谢敬敏。局机关业务科室与各分局实行分工合作,主城区(环城水系以内)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各类餐饮经营单位以局业务科室监管为主,主城区外以各分局监管为主,局对口业务科室做好指导;其他领域以业务科室监管为主,各分局协助。
咨询电话:0310-8066111 传真:0310-8066135
办公地址:邯郸市高开区联通南路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0310-2529003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民东路451号行政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0-2522699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民东路45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