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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大街与酒厂路交叉口东行,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酒厂路43-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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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7日,丛台区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成立,位置在丛台区创业街,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同时挂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牌子。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全额事业编制12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审批一科(投资项目科)、审批二科(市场服务科)、审批三科(社会与公共服务科)5个科室以及1个中介超市监督办公室,下设行政审批运行保障中心、市民网管理中心,2个所属全额事业单位。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位于人民路与滏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市行政服务大厅南侧。目前已将区发改局、区卫计局、区农牧局、区市场监管局等12个部门承担的116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1项收费事项划转至该行政审批局,使审批主体由分散变为集中,为审批服务提速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丛台区行政审批局的对外窗口政务服务大厅共有12个部门26个窗口,全部落实并联办理、限时办结、首问首办负责制等制度,打造更加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群众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定我区相关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区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负责投资项目、市场服务、公共事务、社会事务、环保城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教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的审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组成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各服务单位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事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务服务体系。
(六)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拟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七)负责群众服务热线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和企业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和考核工作。
(八)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群众服务热线等信息化体系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十)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一)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领导职责分工调整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经局办公会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如下:
张雪飞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务、行政全面工作。
郭恒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政务服务管理、法律法规、“一网通办”、“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危化品经营等行政许可审批;其他临时交办事务。
分管政务服务办公室、法规科、投资科。
张耀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工作、廉政建设、局办公室日常管理、中介办管理、热线办管理;负责卫生健康、文化娱乐、民非社团等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局财务、人事、社会诚信等工作;其他临时交办事务。
分管办公室、社会事务科、中介办、市长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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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2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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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夏季) 13:30—17:30(冬季)
咨询电话:0310-3120315,0310-3111110
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区纺医北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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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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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555号国际会展中心北厅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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