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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是沈阳市沈河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沈阳市沈河区行政审批局牌子。
沈阳市沈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二)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市、区直部门进驻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七)负责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区行政审批工作,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八)承担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沈阳市沈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营商环境建设科。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绩效考评;协调、处理和反馈企业投诉举报的问题,督察督办涉企营商案件。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梳理优化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并动态调整清单,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培训;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业务运行管理和考核,协调解决审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开展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代办帮办、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管理、考核和监督,处理涉及进驻部门及派驻人员的咨询和投诉;搭建服务企业的信息平台,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咨询电话:024-84843010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通天街6号410;邮编:110017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