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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县以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对市直部门进驻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七、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审批工作和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
八、承担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29)3383081
办公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管理科办公电话: 0429-2193038,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制定行政审批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受理。负责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负责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核与评比。受理对市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负责信息化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