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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电、体育活动,指导监督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四)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全省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七)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交流活动。指导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负责体育赛事和活动、文化体育场馆,旅游场所和旅游企业,以及组织实施的文物修缮等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辽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舆情应对、信访、扶贫、统计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市场管理科(法规科)。负责文化广电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广电体育重要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国家、省相关文化体育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体育产品经营活动。承担文化广电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文化艺术科。拟订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监督实施省文化公共服务标准。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文化志愿服务。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市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四)文物保护与博物馆管理科。拟订全市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文物保护工程的审核、论证、监督与验收,组织指导、检查和验收全市的考古勘探项目,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文物勘探工作。拟订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博物馆制度建设和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引导民间收藏。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促进海外文物回流等。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文物系统的安全保卫、消防、技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等工作。
(五)广播电视管理科。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地方标准,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使用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六)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管理,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
(七)竞技体育科。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全市运动队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性体育竞赛制度和竞赛计划,负责各项目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的管理工作,研究指导全市体育项目布局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市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参与审核全市青少年比赛计划、竞赛规程,负责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负责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活动营地、体育传统校建设和管理,开展青少年体育相关工作研究和培训。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统筹协调大型市本级竞技体育赛会的组织、参赛工作。
(八)产业科。拟订全市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所属单位的经营活动。督促大型产业项目实施,负责推进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
(九)旅游安全应急科。负责拟定有关旅游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旅游体制改革、综合调研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供给侧改革工作。指导旅游应急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监管国有旅游产业集团。
(十)旅游产业发展科。组织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旅游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及监管工作。负责景区评定工作。承担旅游指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旅游市场促销科。负责境内外旅游市场开发和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工作。组织重大旅游促销活动和重要旅游节会活动。负责境内旅游区域合作工作。负责“互联网+旅游”工作、智慧旅游等工作。
(十二)旅游质量监察科。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市场秩序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市居民出境旅游等工作。负责市属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旅游行业管理科。负责旅游宾馆酒店星级评定和星级农家乐评定、星级温泉企业评定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住宿设施统计工作。组织全国导游员考试和中高级导游员登记考试,发放相关初、中、高级导游资格证书。
(十四)旅游执法举报受理科。负责全国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的接听及来信、来访等的登记、批转、备案和存档工作。负责旅游投诉情况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五)旅游执法稽查科。负责旅游执法法制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和法制稽查工作。旅游执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旅游执法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旅游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执法调研工作。
(十六)机关党务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咨询电话:(0419)3868090
办公地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A座辽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4-24866954【传真号码】024-24854077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邮政编码】11003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9)12345,0419-2125194(办公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河东路9号, 邮政编码:11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辽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3360200,旅游执法举报科:2255855,办公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