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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提出相关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指导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和管理,负责县直部门进驻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工作和监督指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及代办机构建设。
(七)负责全县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统筹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8890服务平台的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八)负责8890非紧急类服务平台和日常运行监管,指导县民心网工作。
(九)承担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