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省、市药品价格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六)指导辖区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和整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等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七)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十)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
(十二)承担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系服务一批优秀卫生健康人才;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典型培养、宣传等工作。
(十五)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卫生系统(含民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八)承担全区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咨询电话:024-31912766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道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天津市和平区如何预约HPV二价、四价、九价宫颈癌疫苗?和平区宫颈癌疫苗接种点有哪些?有哪些医院门诊可以接种HPV疫苗?95商服网小编为您整理和平区hpv疫苗预约接种点地址、电话、服务时间、网上预约流程及注意事项。有需要接种hpv疫苗的市民可咨询了解:
天津市和平区核酸检测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天津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29号,联系电话:022-27811739
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办公室(爱卫办)。负责组织落实市、区政府绩效考评和卫生健康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局属单位绩效考评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保密、诉求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