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基金监督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才科(行政审批科)、就业与培训科、劳动关系与法规信访科、社会保障科
主要职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拟订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三)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政策;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咨询电话:0411-87935727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桥子街道金马路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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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2:00,13:00—17:00,周五8:30—12:00,13:00—15:00周五15:00—16:50为综合培训时间周六周日9:00—12:00,13:00—15:00(节假日除外)
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和办公地址,大连市劳动争议仲裁电话:0411-83634911、82858620,金普新区劳动保障监察电话:0411-65891555,地址:开发区黄海西路135号
大连市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人:李世昌,联系电话:8796755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人:葛韶巍,联系电话:8756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