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2018年12月28日,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揭牌,县委副书记、县长包华,县委常委、副县长徐涛,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康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玉东,县人大副主任王忠,县政协副主席徐长伟出席揭牌仪式并共同为“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揭牌。
在仪式上,徐涛介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筹建情况,筹建过程中,不断优化人员选配,从相关部门和镇街抽调了49名工作人员;梳理完成32个职能部门拟划转的172个行政许可事项、18个关联事项及6个收费事项,共计1000余项颗粒化事项;对事项公开、运行和网办要素梳理结果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为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流程再造,推动行政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打下坚实基础;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厅”,集中采购了6台政务服务综合一体机,相关行业职能部门配备了21台自助服务设备,打造了“24小时自助服务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全天候服务。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平邑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配置(单位职责)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负责集中办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民生保障、农林水利等领域划转交接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收费事项,按照要求公示相关行政审批信息,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依法下放、适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调整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县政府依法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负责监督、指导和规范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
(五)负责管理、运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相关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等。
(六)负责县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并进行电子监察。
(七)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
(八)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承担政务服务投诉的受理和督办工作。
(九)负责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务服务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综合监管,负责“中介超市”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与日常管理。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政务服务平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出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需求,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业务标准制定、运行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负责县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负责县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
2.关于中介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在服务效能和质量方面进行综合监管,负责对进驻实体中介超市和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在各自行业领域内统一规范相关中介服务的技术标准,制定中介服务机构在职能、经营范围、责任、权利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出台规范中介执业行为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标准,全面构建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行业自律、服务高效的中介市场秩序。
3.关于审管联动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依法履行划转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和相关行业规划、政策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标准、规范制定等工作,行使划转后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行政监督、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原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应建立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时反馈、无缝衔接的互动配合机制。
4.关于划转事项办理。对依法需现场勘查、审图和验收的划转事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会同原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形成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需原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专业人才、技术条件支持的,原主管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对依法需对上协调联系、请示报告的事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原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具体的请示报告及对上协调联系,以原主管部门为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协助配合。
5.关于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明确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商原主管部门提出承接落实意见,原则上适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许可权的由其承接。调整、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办理相关审批业务,转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后续监管工作。
6.关于业务指导培训、政策解读。原主管部门制发或转发与行政审批业务相关的文件、通知等,要同时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原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与行政审批业务相关的会议、培训,对相关政策文件、办理流程、改进措施、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的政策解读,对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发起举办的行政审批业务会议、学习、培训等,要及时通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安排人员一同参加。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投资建设科、国土规划科、市场准入科、市政交通科、涉农事务科、社会事务科、踏勘评审科、政策法规科(运行监管科)、政务服务管理科、综合业务科、督办考核科、机关党支部。
咨询电话:0539-4211043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明德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西北角 ,邮政编码:273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夏季) 8:30-12:00 13:30-17:00 (冬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9-4885106
办公地址: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银花大桥东首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9-4211591
办公地址:山东省平邑县丰山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南200米临商银行大楼7楼705 ,邮 编:273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咨询电话:0539-4210069 传真:0539-4130982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丰山路与平康路交汇处市民文化中心院内 , 邮政编码:273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咨询电话:(0539)4211075
办公地址:山东省平邑县明德路中段县政府大楼, 邮政编码:273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山东省平邑县明德路中段县政府大楼联系电话:0539—4211843邮政编码:273300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539—4885106负责人姓名 刘妙玉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
平邑县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窗口咨询电话及上班时间,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咨询电话:4292607,疾控中心咨询电话:4263308,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488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