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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玉树州机构改革方案》(青办发〔2019〕9号)和《中共玉树州委玉树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玉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州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全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全州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州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全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落实监督全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全省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统筹协调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和统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州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州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州地方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州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病防治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十二)组织制订中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负责区域内民族医疗机构的行业管理。
(十三)建立和完善区域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和统计工作;定期发布有关信息。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四)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州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州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州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玉树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全州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全州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牧区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全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全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全州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州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全州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街接,参与制定全州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州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4.与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党群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州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地方标准;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公共卫生科。拟订并实施全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州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有关国民营养计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全州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州级保健对象、重要来宾的医疗保健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州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病防治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办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医政药政科。组织实施全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全州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承担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负责和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制定调整玉树州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提出本州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以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州内药品生产、使用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中藏医药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研究和指导中藏医工作,组织中藏医药的理论、技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订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重大中藏医药科研项目,承担中藏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全州卫生健康行业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
(四)妇幼与人口健康促进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及舆情应对工作;牵头负责精准扶贫(健康扶贫)工作;指导基层干部保健工作。
(五)规划信息科。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承担物资采购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州卫生健康行业项目建设及储备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州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拟订全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
第五条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正县级),副主任3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今后“退一减一”,只减不增。
第六条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0976- 8830100,0976—12345
办公地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爱咖啡西点餐厅南50米(珠姆路东)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鉴于目前周边省份及省内、州内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群众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习惯,持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玉树市核酸检测机构地址及预约咨询电话,玉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采样地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琼龙路,咨询电话:0976-
玉树州防控办为广大市民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0976-12345,发现近期中高风险疫区来玉树州且未接受医学隔离的人员线索,或者违反玉树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告的行为,请及时向市防控办举报。玉树州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0976-8812501 ;玉树州疾控中心:0976-881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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