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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联系电话:0311-8596182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1005号管委会北院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 9:00-12:00、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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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信用信息公示,并对公示信息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受理涉及商品质量、食品药品、价格(收费)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申诉和举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四)依法负责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其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负责监督管理商品质量,按职责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处理违反登记管理和信息公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合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五)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根据上级授权,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严格依法保护商标、专利、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地理标志;负责商标、专利的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和执法协作等相关工作。
(七)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
(八)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辖区内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认证认可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和监督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各种认证。
(九)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全区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负责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拟订标准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方标准申报工作;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区域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综合协调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办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区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进行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依法对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县区实施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
(十六)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十七)完成区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具体职责
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综合执法科、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消费维权中心、长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太行市场监督管理所、宋营市场监督管理所、郄马市场监督管理所、科技创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综合调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舆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人事考核、财务科技、纪检监察、机关党建、群团组织等工作。
3.承担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综合执法科
1.组织协调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2.履行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食盐质量安全等领域执法案件查办职责。
3.负责办理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上级委派须由本级查处的案件及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加强对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执法考核,加强对交办案件的指导、检查和落实。
4.依法规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5.负责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和打击传销的指导工作。
6.根据上级授权,指导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案件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等工作。
7.依法负责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平等格式条款(霸王条款),负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参评指导工作。
8.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管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三)信用监督管理科
1.组织实施内资市场主体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负责内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处理违反登记管理和信息公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长期未经营内资市场主体强制退出的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区本级内资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
4.负责内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负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内资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5.负责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非公党建工作。
(四)质量监督管理科
1.拟订推进质量强区和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3.承担计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5.负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6.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检查、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等工作。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
1.拟订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办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2.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县区实施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行政权力事项等工作。
(六)知识产权科
1.负责推进全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
2.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按照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指导各维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3.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4.负责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辖区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七)消费维权中心
1.负责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组织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2.受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调解消费纠纷。
3.承担投诉举报平台派发的各项工作。
4.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
6.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7.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八)长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挂长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九)太行市场监督管理所(挂太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十)宋营市场监督管理所(挂宋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十一)郄马市场监督管理所(挂郄马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十二)科技创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挂科技创业园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所牌子)

在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监管与执法工作。

领导班子职务及分工

领导姓名:吴炳卫(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兼)

工作职责:主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领导姓名:王 辉(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职责:分管质量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分包太行市场监督管理所、郄马市场监督管理所。

领导姓名:智少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职责:分管办公室、知识产权科。分包宋营市场监督管理所、科技创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领导姓名:边宏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职责:分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综合执法科、消费维权中心。分包长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领导姓名:郝亮(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工作职责:分管局纪检组。

领导姓名:张成哲(党组成员)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简介

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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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自2017年2月28日成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深化改革年”“能力提升年”“标准化建设年”,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探索改革举措,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打造便捷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石家庄模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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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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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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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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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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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8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6月~8月 9:00-12:00、14:00-18:00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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