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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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责任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1 |
负责县本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
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和发展党员工作 |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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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 |
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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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法负责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平等格式条款(霸王条款),负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 |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管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行为,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
合同及价格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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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实施县本级内资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内资市场主体的“双随机、一公开”和抽查工作;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处理违反登记管理和信息公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
负责依法组织实施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的年度报告工作负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和抽查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处理违反登记管理和信息公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
企业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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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名称核准工作 |
负责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公开工作 |
外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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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政策和授权确权判断标准。组织实施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启动及其相关推荐工作。承担对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维权援助工作。 |
拟订和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办法。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指导、促进地理标志商标、国际注册商标等商标发展工作,推进商标品牌化建设。负责专利申请资助、评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实施相关工作。承办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审批,专利优先审查推荐。负责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办理商标注册受理、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接县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任务。承担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知识产权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等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工作。 |
知识产权保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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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和广告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
指导广告监测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
广告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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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负责调解消费纠纷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
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并协调、督办、反馈结果;负责相关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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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进国家、省、市、县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负责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
食品生产及安全协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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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县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菅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
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负责协调县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对学校、幼托机构、医院、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以及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民航机场等人员流量较大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流通领域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
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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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药品零售企业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进行监管,对基层所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实施药品质量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接上级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对基层所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检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承接上级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
药械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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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管理有关规范,依法对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质量抽检及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珠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贯彻落实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
化妆品和特殊食品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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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对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交易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
负责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建设,固定、提取涉嫌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电子数据证据,为网络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指导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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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组织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实施、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负责对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
质量发展和认证认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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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 |
负责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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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
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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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全县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全县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
拟订全县标准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地方标准和对标采标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县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承担县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标准计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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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组织协调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全县性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指导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县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拟订全县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市场监管、禁止传销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市场不正当竞争状况的调研和动态分析;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以及投诉举报处理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授权,协助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案件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
经济检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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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事项 |
主要内容 |
承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1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服务活动 |
宣传国家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消费者现场咨询,接受消费投诉举报 |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85585311 |
2 |
“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 |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
知识产权保护科 |
85585229 |
3 |
“5·20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 |
宣传计量知识,开展计量惠民服务活动 |
标准计量科,计量所 |
89222022 89222036 |
4 |
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宣传活动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89222020 |
5 |
质量月活动 |
每年9月,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 |
质量监督科 |
89222057 |
6 |
“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
宣传安全用药的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用药常见误区进行解读;宣传安全用药科普知识,提升对特殊用药人群的宣传实效。 |
药、械监督管理科 |
85585153 |
7 |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
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监管科;药医械监管科;化妆品、和特殊食品监管科 |
85585165 85585133 85585153 85585801 |
8 |
“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咨询服务 |
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宣贯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消费者咨询。 |
法制科 |
85585209 |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中药代 煎监管 |
卫生计生委 |
负责医疗机构煎药规范的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3、国家食药总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9〕3号)。 |
一患者服用某医院委托某单位代煎中药后出现不适。接到反映后,卫计委应对该医院处方、调配、使用和代煎等环节进行检查,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部门对医院购进、储存、调配和代煎中药饮片质量依法进行检查和抽验,并依法进行查处;对代煎单位合法性和经营规范进行核实,并依法查处。 |
市场监管局 |
负责依法实施市场监管,负责代煎中药的药品质量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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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
无办(2019)40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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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
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
咨询电话:0311-66167000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53号(建华南大街与槐北路交口北行100米路东) 电话:0311-6616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