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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巴中市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8〕87号)和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编委印发的《关于〈巴中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巴机改〔2019〕1号)精神,2019年2月,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建成立,系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大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大数据应用、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担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推进全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清理、审核、动态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三)指导、监督全市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和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运行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监督行政效能及其投诉、举报办理情况。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行政效能、大数据相关平台的建设及应用。
(五)负责政府投资的大数据项目的审核、监督和验收,推进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进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和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监督管理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大数据应用、管理的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七)承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互联网+暨智慧巴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传真):0827-5280858
网址:http://zwfwhdsj.cnbz.gov.cn/
办公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云台街108号市政中心东楼4楼。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会务办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档案管理、目标绩效、政务公开、保密机要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思想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依法治市、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稳定、群团、信访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拟订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制度、办法并指导实施。协调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科。拟订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办法并指导实施。协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政务服务、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清理、动态调整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并对其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进行监管。指导、监督区县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运行工作。监督全市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效能及其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指导科。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制度、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综合监管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履职行为。指导、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负责组织清理、动态调整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五)数据资源管理科。拟订全市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审批、核准、备案、监督和验收政府投资的大数据项目。负责全市共建共享共用的大数据基础平台的建设管理。推进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进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推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推动数据增值服务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监督管理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齐小莉: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旅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计、机关工会等工作;联系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综合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咨询电话:0827-5260972
办公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6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827-5263235
办公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江北财苑街6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中午12:00-13:00为午餐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