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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湾里区委、湾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湾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湾发[2010]10号)和湾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湾里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中心、湾里区房地产管理局更名的通知》(湾编[2010]07号),"湾里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中心"更名为"湾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
根据上述职能的调整,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受理对客商和个私业主的不法侵害的投诉;审批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对未经审批擅自检查的行为进行查处;办理、发放企业收费登记卡;对优化经济环境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例行的检查监督和通报;负责对"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对全区行政、执法和服务单位的民主测评。
(二)负责管理监督和协调投资与建设项目审批办证事项的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证照办理和收费事项的咨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负责受理项目证照的办理,对未经中心同意擅自受理证照办理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协调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办证事项的并联审批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审批办证收费实行"一单清"工作;做好纳入中心的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三)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网上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全区镇(街办)便民惠民中心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组织有关部门对区内个体工商户和个私企业的各种规费和税收进行统一公开评定,并对实际征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791—83786095
办公地址:南昌市湾里区岭秀湖街1号区便民服务中心内3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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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