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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及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建立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行政审计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挂钩机制。
(五)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市以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统筹负责“互联网+政务”建设推进和8890服务平台的大数据管理和应用。负责8890非紧急类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工作,负责市民心网诉求办理工作。负责凌源政务服务网和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网络对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运行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审批工作和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负责以“三集中四到位”方式进驻审批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八)负责经省政府批准划入市行政审批局行使的建设项目、市场准入、文教卫计、农业、林业、水务、交通运输、社会事务等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研究解决相关事项调整、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等问题。
(九)承担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凌源市行政审批局于2016年12月5日成立,2017年4月17日挂牌运行。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效能监察科、政务网络中心、政务信息科、6个审批科和6个踏勘科。所属事业单位为行政服务中心和踏勘中心。审批局一直以“规范高效、利企便民”为服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提高办事效率,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提速划转,夯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础。采取“按科室、分部门、逐事项渐次有序划转”的办法,提速划转职权事项和人员。截至目前,完成45名人员划转,实现对22个部门的127项职能事项的完全划转。
优化流程,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条件。通过开展“流程再造”,对集中行政审批的流程进行了再造和优化,确定并实施了“一窗受理、同步踏勘、并联审批、一口送达”的流程模式。对172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推行标准化管理,共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一次性告知单204项,向社会进行公示,使办事者能够“一单在手,全程清楚”。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4919件,受理率、办结率、办件准确率均达100%,企业和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强化保障,硬化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提升办事效率,丰富、拓宽审批人员的知识领域;健全制度,加强考评,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完善网络,公开透明,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业务线上软件系统,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审批软件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查询监督;建立网站,实时公示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状态,查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材料等信息。
窗口一: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3. 公共场所以及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许可4.医师、护士、乡镇医生执业注册5.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及执业许可6.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许可7.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许可8.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窗口二: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2.娱乐(歌舞、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娱乐(歌舞、游艺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及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4.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资帮助的选非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的5.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的许可、在保护单位建筑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6.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文物勘探允许施工审批7.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业务行政许可;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许可8.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9.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登记;电子媒体非卖品、计算机软件复制核准10.非省(中)直企事业单位设立开办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批发企业或者非省(中)直企事业单位申请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批发、申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业务的审批11.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及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批12.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13.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审批14. 景区开放许可15.旅行社经营备案许可16.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
窗口三:1.民办教育机构审批2.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备案3.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许可4.临时占用共用体育设施(含全民健身设施)审批5.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6.开办少儿体校及举办体育竞赛活动审批7.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及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8.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9.社会养老机构设置审批10.境外组织或者个人申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11.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12.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13.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窗口四:1.出卖、转让、向外国人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审批2.利用未开放档案审批3.专门和部门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核准4.技术合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