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須知
1. 如僱員欲更改職業稅的個人登記資料,可填寫【M/2B 格式登記資料更改表】;
2. “啓動帳號”是用戶於財政局辦理電子申報服務登記後取得的,用於首次登入系統及設定通行帳戶的代號及密碼;
3. “通行帳戶”是供僱主/管理人員登入系統的帳戶;
4. 僱主/管理人員設立之操作員只能授予填寫表格之權限,不能授予簽署權限;
5. 用戶應將用戶代號及通行密碼(通行帳戶)嚴加保密;
6. 根據第 11/2008 號行政法規【財政局電子申報服務】第九條四款所規定的實體必須使用“合格電子證書",一般商號均可使用“通行密碼"及“合格電子證書"簽署表
7. 帳戶持有人可通過以密碼或合格電子證書認證簽署所填寫的表格,而合格電子證書可向本澳辦理電子認證機構提出申請;(現時提供該項服務之機構有郵政局,網址為:http://www.esigntrust.com)
8. 倘帳戶持有人選擇以合格電子證書簽署,有關電子證書必須以帳戶持有人名義開設;
9. 用戶透過電子申報系統遞交之表格,應遵守有關稅務章程之規定;(如:遞交期間);10. 已遞交及獲回覆之表格,財政局均以電子函件通知用戶有關表格的狀況(樣本見附件2);
11. 如對本電子申報系統有疑問,可向財政局稅務諮詢中心查詢,電話2833 6886。
1 系統需求
元件 |
需求 |
作業系統 |
Microsoft Windows XP SP3 或更新版本 |
處理器 |
Pentium IV Processor 或以上 |
記憶體 |
1 GB 或以上 |
瀏覽器 |
IE explorer 6.0 或以上,或 FireFox 3.6 或以上 |
顯示器 |
螢幕解析度 1024×768 或以上 |
其他設備 |
電子證書讀卡器和有效之電子證書(如需使用電子證書) |
軟件 |
Java Runtime Environment (JRE):1.6.0_23 或更新版本 Adobe Reader 9.3 或更新版本 使用電子證書讀卡所需之驅動程式 |
2 相關法律及批示文件
第 79/2008 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 11/2008 號行政法規
第 5/2005 號法律【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法律制度】
第 2/78/M 號法律核准之【職業稅章程】
第 5/2002 號法律通過之【機動車輛稅規章】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
電話:2833 6366 傳真:2830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