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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合肥市瑶海区机构改革优化设置的新部门,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及协调、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承担食品应急处置责任。承担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三)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和组织对违法案件查处。
(四)承担辖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责任;承担市场交易和市工商局授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五)承担辖区商标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的认证推荐和保护工作;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六)负责辖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负责辖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及其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八)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九)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辖区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监督工作。
(十)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十二)承担辖区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电话:64695499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二)政策法规科
(三)注册登记科
(四)市场规范管理科(申诉举报中心)
(五)食品安全监管科
(六)药品安全监管科
(七)质量技术监督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派出机构
在原有工商所的基础上,组建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市场监管工作。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大兴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大塘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方商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凤阳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五里井市场监督管理所、东七市场监督管理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车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方庙市场监督管理所、长淮市场监督管理所、红光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岗市场监督管理所。
咨询电话:0551-62315062;传真电话: 0551-62315084
办公地址:第一办公区: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111号;第二办公区: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