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等,下同)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审批事项。
4、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发布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5、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责任。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发布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6、承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发布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承担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责任。
7、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推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9、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10、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11、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2、组织开展有关消费领域维权工作,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3、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质量宏观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推进质量振兴、品牌发展、质量奖励工作。发布全市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负责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举报、投诉、申诉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市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督。
16、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市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
17、承担全市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的责任,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8、指导相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董正炎:局长、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耿永才:副局长(正局职)、食药监局局长、稽查大队大队长
主管食品药品监管和稽查大队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党建、精神文明、群团、老干部和绩效考核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党委办公室)。
苏学东:副局长(正局职)、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主管质量技术监督和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机关扶贫和有关创建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
顾安副局长
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管理、资产管理、办公自动化、信访工作、12345市长热线和招商引资以及工商学会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城东分局。
王冬生副局长(正局级)
负责标准化、情报两码、计量、特种设备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协会工作,分管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城西分局。
陈红生副局长(正局级)
负责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联系城南分局。
李顺喜副局长
负责市场综合服务中心、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消费者协会工作,分管行政许可服务科(登记注册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联系大邹分局。
黄进副局长
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以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餐饮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联系城北分局。
刘志勇副局长
负责质量管理与监督、质量检验和国家不锈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作,协管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分管质量管理与监督科,联系垛田分局。
王勇副局长
专职招商引资工作。
冯翔副局长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合同管理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工作,协管稽查大队,分管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联系安丰分局。
周勇副局长
负责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管理、民营经济工作,分管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联系周庄分局。
朱兴波副局长
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协管食品安全工作以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分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联系沙沟分局。
卞永华副局长
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以及药品质量管理协会工作,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联系戴窑分局。
瞿洪献副局长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作风效能、纪检信访等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大垛分局。
倪宝泉副局级干部
分管戴南分局。
苏俊怀副主任科员
协管国家不锈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作。
尤仁茂副主任科员
协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咨询电话:0523-83388666
办公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兴化交通大楼后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23-83224104
办公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7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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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其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