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 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管理 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研究探索规范 政务服务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 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负责办理从相关部门划入的投资项目、国土规划、市场准入、食药 卫生、社会事务、环境安全、住房城建、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等方面行政许 可事项的审批,组织开展相关会议和审批过程中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 术论证等工 作,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承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和 省、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 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负责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 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建立行政 审批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落实,健全完善与相关工作部门的协调配合机 制;负责将审批服务信息及时向监管执法部门推送,配合做好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工作,统筹建立、管理审批事项专家库,处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的投诉 建议。
(五)负责市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 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六)负责划转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联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担相关部门单位委托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进驻 市政务大厅的部门单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对审 批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进行规范管理。
(七)牵头拟定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交易目录、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并 组织实施。会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拟定分行业统一的监管制度、交易文件标 准文本。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用平台、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的推送 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审查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 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29-33696211传真:029-33696300
办公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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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