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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8-283886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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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职能信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喀党办字〔2019〕34号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喀什地区机构改革方案》(新党厅字〔2019〕13号)和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喀什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喀党办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署办公室是行署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行署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行署的日常运行保障。
(二)协助行署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行署、行署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行署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行署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承担行署和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对、翻译、印发、机要、保密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
(五)研究行署各工作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请示行署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行署领导同志审定。
(六)负责对行署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行署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工作的督促检查并跟踪调研,及时向行署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署的建议、批评、意见及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七)负责行署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主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县(市)和各部门向行署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督促落实行署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
(八)负责指导、监督地区政务公开工作。
(九)根据行署工作重点和行署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行署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
(十一)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行署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组织协调行署主要领导同志政务活动;负责稳定领域(严打、群众工作、社会面防控、宗教事务管理、民族团结、意识形态、信访)公文办理和相关材料的草拟工作,安排组织调研,了解掌握信息动态,做好督办、查办和催办落实工作;办理行署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二科。组织协调行署分管领导同志政务活动;负责经济发展领域(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土地管理、商贸物流、劳动保障、就业、招商引资、市场监管、金融、统计、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农机、扶贫、气象、供销、安全生产)公文办理和相关材料的草拟工作,安排组织调研,了解掌握信息动态,做好督办、查办和催办落实工作;办理行署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秘书三科。组织协调行署分管领导同志政务活动;负责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民政、社会救助、科技、群众团体)公文办理和相关材料的草拟工作,安排组织调研,了解掌握信息动态,做好督办、查办和催办落实工作;办理行署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秘书四科。负责行署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行署办公室党组会议所需材料的草拟及审核;负责草拟审核行署、行署办公室制度性、合规性文件和综合性材料,开展专题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
(五)综合一科。负责行署及行署办公室文电收发流转、印签管理、文印、机要保密方面的工作,负责以行署和行署办公室名义印发文电的校核把关以及机关报刊征订收发工作;负责行署和行署办公室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行署办公室保密工作,负责保密文件管理、清退、销毁及保密工作教育培训。
(六)综合二科。负责行署和行署办公室各类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行署及行署办公室公务接待工作;承办行署领导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
(七)综合三科。负责行署办公室的房产、基建及维修、国有资产、后勤保障的管理工作;负责行署办公室及住宅区的行政事务管理;承担行署驻地后勤保障服务、绿化工作;负责行署办公室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负责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
(八)总值班室。负责行署及行署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对行署组成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政务值班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行署办公室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行署及办公室领导参加会议和重要政务活动的通知和对接协调;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报送和服务保障;负责行署国防动员工作的组织协调。
(九)督查室。负责督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行署重大工作部署、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办理喀什地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人事科。负责行署办公室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承办干部考察、考核、考评、考勤等工作;负责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承办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承办招录、遴选、借调干部的考察选用工作;承办公务员转任、升迁、奖励、惩罚等工作;负责行署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办公室党建、纪检、“访惠聚”、脱贫攻坚、普法教育、绩效考核、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财务科。负责行署办公室行政经费的核算管理;负责医疗保险、异地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呈报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其他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行署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信息科。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政务信息,做好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办好信息刊物,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组织指导县(市)政府、行署部门政务信息报送、培训、督导工作。
(十四)翻译科。负责行署及行署办公室文件,行署召开的会议、领导讲话稿的翻译和审核把关工作。
(十五)保卫科。负责行署驻地及住宅区安全保卫的安排、督查工作;做好对行署驻地上访群众的劝解、疏导工作;负责联络辖区派出所、街办、社区等;调解纠纷,维护行署驻地及住宅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协调办理机关人员和车辆通行证。
(十六)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行署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行署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行署机关各单位的年度考评考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行署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第五条 行署办公室行政编制47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28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50名。
第六条  行署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喀党办〔2019〕34号文件,喀什行署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地区政务公开工作。下设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行署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署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新疆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联系人:周海、卢晓胤

联系电话:0998-2826279

电子邮箱:454825346@qq.com

传真:0998-2826279

办公时间:夏季9:30-13:3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领导简介

喀什地区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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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
喀什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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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998-2878005

办公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天南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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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 10:00—18:00(中午各窗口单位不休息正常办公,工作人员轮流就餐,确保有人员给群众和企业办事) 周五 10:00—15:30(下午不对外办公,为各单位每周政治、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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