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党政办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搞好综合协调工作;
2、做好党委、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工作;
3、负责党委、政府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及公文的核稿等文秘工作;
4、负责上级各项调研任务的落实;
5、负责党政办公会议及由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的组织工作;
6、承担政务信息及对外宣传工作;
7、抓好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
8、妥善保管、使用印章;
9、负责机关公共事务管理及日常事务的接待工作;
10、负责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以及文件收发、传阅工作;
11、抓好文印室的管理服务,负责内外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后勤总务工作及有关人员管理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工作职责
1、负责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
2、负责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投资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3、围绕市级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目标分解、统计月报、基础台账工作;及时汇报绩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做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总结工作,为全面完成绩效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做好企业服务协调工作;跟踪各企业生产进度及固定资产投入情况;跟踪各企业技改项目,帮扶企业争取上级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
5、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镇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6、负责辖区企业产值、商业销售额、税收值的统计上报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统计、会计工作,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数据;
7、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业和农村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检查督促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掌握、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信息,研究、总结有关问题,推广典型经验;
3、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商品生产、特别是“三高”农业的发展,指导、协调农业各项生产计划和“三高”农业生产基地建设;
4、负责本镇农业综合规划,农村资源开发和利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和防汛、防风、防旱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5、加强对本镇农田耕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6、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7、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好与辖区各单位的关系,完成综治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区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制定街道综治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阶段的重点和难点,研究分析治安形势,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解决;
4、指导、检查、督促各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治安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5、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交流情况,传递信息,反映问题,积极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6、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7、完成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优抚对象申报和优待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街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街防灾减灾工作;
4、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5、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镇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8、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9、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0、承办街道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建设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
2、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
3、负责办理镇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并按规定收取市政设施有关费用,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
4、负责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及时处理违章建筑;
5、负责处理在建设中发生的刑事纠纷;
6、负责镇、区、村市容卫生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7、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
8、负责按照总体规划和政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9、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生办工作职责
1、在镇党政领导和市人口计生局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宣传、贯彻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及时、准确掌握人口变动情况,编制上报人口统计和药具统计报表,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的完成;
3、组织指导基层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及节假日、纪念日等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4、宣传普及避孕节育知识,认真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落实安全有效地避孕节育措施,并做好避孕药具管理工作;
5、做好育龄群众的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培训,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流动人员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和咨询服务,督查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7、检查并指导社区日常性计生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分会工作;
8、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由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限制或上报处理;
9、建立健全并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制度。其他各有关部门都应重视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10、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办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建立代表小组,制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2、做好镇人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
3、做好组织策划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领导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研等活动;
4、加强与代表联系,及时收集和整理好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掌握代表表达情况,协助领导依法做好补选、另选或罢免代表工作;
6、协助领导做好镇人代会的筹备、组织和总结工作;
7、积极撰稿投稿,做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8、做好镇人大文秘、资料、档案及印章管理等工作;
9、加强沟通联系,办理好上级人大交办事项;
10、负责人大代表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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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信宜市环城西路西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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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 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周日:上午9:00-12:00
信宜市金垌镇公共服务中心及各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幸福村党群服务中心地址:金垌镇幸福村委会,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电话:0668-8588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