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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
(八)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
(十二)组织、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三)组织研究全区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十四)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区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储备、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组织拟订全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落实相关标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参与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工作;
(十七)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
(十八)负责本系统或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办成”改革要求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组织推进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区规划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发展战略规划的约束和导向作用。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3.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减少政府定价,条件具备的要坚决放开,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加强成本调查,并建立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完善价格改革配套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
4.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地方粮食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5.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粮食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粮食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6.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能源供给体制质量,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7.强化能源行业管理,加强能源法制化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提升能源高质量发展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8.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保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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