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惠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惠州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三、惠州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面依法治市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统筹规划指导行政立法工作,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部署相衔接的意见和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级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级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市政府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和相关协调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市政府规章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
(五)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落实和管理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行政管理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指导管理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负责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法律援助指导、管理、监督工作。
(十)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1.加强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和法制协调。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员从业行为监管方式创新。健全监管标准和信用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取消、委托、下放行政审批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职业道德建设。
2.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夯实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电话热线和实体平台基础,建立覆盖全市、事项齐全、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
四、内设机构:
(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信息、综合文稿、安全保密、安全生产、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应急、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应用平台管理。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调查取证工作。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四)法律顾问工作科。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市政府交办法律顾问事务。代理市政府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
(五)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负责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协调工作。负责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答复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投诉办理工作。拟订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需市政府批准或决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区)、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标准。指导监督县(区)、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指导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八)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负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申请受理工作。负责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九)社区矫正管理指导科。负责社区矫正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落实本系统执行禁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监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依法开展戒毒工作。指导、监督帮教安置工作。参与有关综治、维稳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组织整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开展一门式法律服务。指导监督推进司法所建设和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十一)科技信息化装备保障科。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物资装备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警用装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科技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十二)政治处。负责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指导、监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市律师行业党委日常工作。
咨询电话:0752-289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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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信息、综合文稿、安全保密、安全生产、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应急、维稳、突发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应用平台管理。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惠州市司法局;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752-2167。。。
惠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单位信息联系电话:0752-2167148单位地址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法律援助窗口(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86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公交地铁:交通指引:公交车可乘坐:10路、13路、16路、2路、20路、201路、209路、25路、26路、38路、41路、6路、k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