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机关行政事务和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后勤事务的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
一、职责调整
划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职责给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后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市级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人事关系在上述单位的市领导经费,管理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各项经费。
(三)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和人事关系在上述单位的离退休原市领导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和市政府办公室的预算决算,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的决算、财务开支的审核报批及财务结算等工作,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五)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举行的重大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缴纳和有关补贴的发放工作。
(七)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和本局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采购,以及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
(八)负责统筹协调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的后勤服务、规划建设、卫生、绿化、办公用房调配和各单位水电管理,以及电话、电视、网络等公共线路维护工作。
(十)负责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和本局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外地调入(含交流任职、提拔任命)四套班子厅职领导、上级安排到我市党政班子挂职厅级干部周转房的筹集、调配和管理。
(十二)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公共消防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内的突发公共事件等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医疗室、机关饭堂、市委市政府大小会堂和8、9号楼会议室。
(十四)负责江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和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的调配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以及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和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后勤服务有关事项。
江门市机关事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本局综合性报告、文件工作;负责党政文秘、网络信息、会议组织、保密机要、文书档案、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组织人事、纪检、党务、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有关接待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科(市机关大院财务结算中心)
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及本局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收支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上述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缴纳和有关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举行的重大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划拨、转付、报销等财务管理及结算业务;协助核算单位完成市财政核定预算开支。
(三)物业管理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的规划建设、卫生、绿化和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负责管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的房产和物业;负责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的集体宿舍及厅级党政交流干部(含挂职的厅级干部)的周转房;负责节日及重大庆典活动、会议期间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等场地的布置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大小会堂,8、9号楼会议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保卫科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内单位做好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传达室和监控中心;协调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内的突发事件,协调大院警务室。
(五)车辆管理科
负责江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委市政府车队。
(六)办公设备管理科
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及本局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和本局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内各单位水电管理,电话、电视、网络等公共线路,电梯、监控设备等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大小会堂和8、9号楼会议室的网络、设备等保障服务工作。
(七)生活服务科
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以及人事关系在上述单位的离退休原市领导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饭堂和医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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