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 0750-350201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政编码:529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江门市机构改革方案》《江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国家、省生态环境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负责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信访维稳等工作,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参与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组织申报中央、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大气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和重点流域、海域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协助省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市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市控监测站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和执法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承担碳排放交易组织协调等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建立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督查。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以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

(十二)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五)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本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协助开展国家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应当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

江门政务服务网入口
江门政务服务网入口
江门市“邑门式”行政服务改革是在国家推行“互联网+”、全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战略背景下,江门市政府服务“简政放权”的最好诠释。江门简称五邑,“邑门式”之“邑”一语双关,体现出带有江门特色的“一门式”政府服务。江门市依托大数据和信息化的技术革新,推广和深化“邑门式”服务,开发手机客户端“江门。。。
生态环境部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入口
生态环境部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入口
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让“互联网+”这个时髦的词汇进入了公众视野。随着社会越来越多领域都迈入了“互联网+”时代,对于政府政务工作来说也要适应这种变化,由此,“互联网+政务服务”应运而生。“互联网+政务服务”就是以公众需求为核心,在传统电子政务基础上利用。。。
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0-12345 ,0750-3871000、0750-3871001

办公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政府大院7号楼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0-3988902 传真:0750-3988901

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邮政编码:529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咨询电话:(020)87539994

办公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咨询电话:020-87532305(非辐射类环评审批)、020-87532136(固废类事项)、020-87531393(辐射类事项)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1楼政务服务窗口全部窗口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45-12:00 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上午8:45-12:00;星期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江门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50)3273000

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 ,邮政编码:529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办事窗口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办事窗口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3年07月03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3502041单位地址:江门市胜利北路140号510室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乘坐1,8,53,41路公交车在武警支队站下车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