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和编制调整
(一)增加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清单制、委托制、承诺制改革,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相应增加行政编制6名。
(二)加强市政府值班工作,相应增加行政编制2名。
(三)划出应急管理职责给市应急管理局,相应划转行政编制9名给市应急管理局。
(四)划出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给市自然资源局,不划转编制。
(五)划出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给市发展改革局,相应划转行政执法专项编制4名给市发展改革局。
(六)划出打击走私相关职责给市公安局,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名。
(七)划出海防相关职责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应划转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名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划出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安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利用等职责给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应划转行政编制6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1名给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九)划出无线电管理、大数据等信息化职能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应划转行政执法专项编制6名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根据《江门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精简行政编制1名。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综合五科不再加挂市实施规划纲要办公室牌子。
(二)撤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新闻信息科更名为政务信息科(市政府新闻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六科不再加挂政务公开科牌子,有关政务公开职责划给政务信息科(市政府新闻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
(四)设立综合八科(职能转变协调科)。
(五)设立市政府值班室。
调整后,市政府办公室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具体是:秘书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综合五科、综合六科、综合七科(建议提案科)、综合八科(职能转变协调科)、市政府督查室、政务信息科(市政府新闻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值班室、人事科。
(一)秘书科。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分送,公文审核、印发,档案、印鉴、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其他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安排。
(二)综合一科。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项目、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成品油、财政、税务、审计、应急管理、“三防”、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地震、统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事务管理、监察、驻京、驻穗联络工作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二科。负责办理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口岸、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通信、金融、军民融合发展、烟草、贸促、海关(检验检疫)、工会工作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四)综合三科。负责办理生态环境、核应急、住房城乡建设、人防、海防、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航道、海事、邮政、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共青团工作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五)综合四科。负责办理民政、水利、水库移民、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气象、供销、宣传、新闻出版、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双拥、驻军、残联、动物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六)综合五科。负责办理高新区、教育、科技、自然资源、海洋、科协、土地储备工作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七)综合六科。负责办理统战、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民族、宗教、工商联、侨联、政法、公安(打私、边防)、司法、信访、维稳、国家安全、边检、武警工作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核,以及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八)综合七科(建议提案科)。负责办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卫生防疫、老龄、档案、地方志、妇女儿童、红十字会、妇联工作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方面的工作,指导、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对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其他相关工作。
(九)综合八科(职能转变协调科)。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清单制、委托制、承诺制改革,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组织、指导、督促各市(区)、各部门研究拟订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实施相关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人才工作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
(十)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国家、省、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市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省政府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拟订市政府督查工作计划。衔接配合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来江门督查工作。协调办理市委交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事项。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政务信息科(市政府新闻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和上报重要政务信息,编发《江府信息》及供领导参阅的《专送信息》。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市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全市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江门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内容。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受理社会公众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咨询。
(十二)市政府研究室。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文稿。编撰《江府调研》《江府工作》和编写《江门概况》。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三)市政府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做好应急值守以及对市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办公室的值班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报送省政府、市政府的相关紧急重要事项。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信息等材料的起草编写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不再保留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市反走私巡防督查支队)。
咨询电话:0750-12345 ,0750-3871000、0750-3871001
办公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政府大院7号楼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