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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7
负责人:陈超常(党组书记、局长)
官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45648839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75号, 邮政编码:526040
联系电话:0758-2233855,传真电话:0758-22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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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更名为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应核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名。
(三)原市环境保护局行使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应核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名。
(四)原市工商局行使的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的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应核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名。
(五)原市水务局行使的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划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应核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名。
(六)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非医师行医(未取得医师资格法开展诊疗活动的游医、假医)的处罚职能划入市卫生健康局。
肇庆市智慧化城管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758-2221001单位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75号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六楼城管指挥中心大厅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请乘坐1、3、5、7、10、12、15、17、19、28、33路公交车至天宁北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