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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印发肇庆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肇府办〔2010〕17号),以及肇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印发肇庆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肇机编办〔2010〕105号)和《关于同意市统计局内设机构更名等事项的复函》(肇机编办〔2021〕55号)文件精神,肇庆市统计局及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服务业统计、现代产业体系统计和农民收入调查统计方面的相关职责。
(二)加强对全市各地、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三)加强生产总值下算一级和下管一级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县级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1)办公室
主要负责文秘、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后勤管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财务、人事、党务、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管理。
(2)法规教育科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市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市有关部门、各地统计调查项目。
组织制定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全市、县(市)区在职统计领导干部岗位知识培训;负责组织各级统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组织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
(3)综合核算统计科
主要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协调本局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对重要统计指标数据的评估认定;负责对统计刊物的编辑;负责对市直金融、保险等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负责处理统计学会的日常工作等。
(4)工业交通统计科
主要负责对工业、交通、邮电等进行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组织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等。
(5)能源统计科
主要负责对能源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提供有关能源统计数据;对有关能源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能源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和各县(市、区)能源核算工作;进行能源统计核算和分析工作。
(6)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各项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对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等。
(7)贸易外经统计科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服务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外经贸、外资、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等。
(8)社会基建统计科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工资、妇女儿童、科技、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力抽样调查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考评;组织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各项统计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等。
2、肇庆市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肇庆市统计普查中心
①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普查中心和广东省统计普查中心制定的普查制度方法,组织实施各项普查方案。
②负责本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各类普查组织协调、普查工作的检查和数据质量评估,普查数据的提供,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和开发应用,普查资料编印,提供咨询服务等。
③负责研究和提出本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策划,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
④负责普查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⑤完成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普查和分析研究任务。
⑥在市统计局的领导下,完成其他的统计调查工作。
3、肇庆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肇庆市农村经济统计调查中心
承担全市农村面上调查的监测、指导、督促、检查和管理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信息
李禹山,肇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肇庆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局的全面工作,分管政务公开和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谈亮天,副局长,分管能源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农村经济统计调查中心;分管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联系德庆县、封开县。
朱焕珍,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办公室、综合核算统计科;协管政务公开和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联系广宁县、怀集县。
陈活安,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分管工业统计科、贸易外经和服务业统计科;分管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联系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
陈 昕,副局长,分管社会基建统计科、法规教育科、统计普查中心;联系端州区、鼎湖区、肇庆新区。
孔祥盈,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大型普查工作和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田鹏飞,四级调研员、机关工会主席,协助分管党务、“邻里先锋”项目结对共建工作。
职务: 肇庆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籍贯:数据未录入
电话:数据未录入
咨询电话:0758-6830036
办公地址:肇庆市信安大道四路8号(公安服务专厅)三楼, 邮政编码:52606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20-83134041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20-87078337 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20-83134400 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举报电话:020-83134400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 邮政编码:5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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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758)12345 ,0758-2260871
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 , 邮政编码:52604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肇庆市统计局各部门负责人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办公室负责人:李佩嫦,办公电话:0758-2278959 传真:0758-228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