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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三)承担道路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及其市场监管工作。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和运营规范。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及运输站场的管理。指导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指导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市公路的衔接和协调。
(四)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市交通行业财务、审计、统计工作。
(五)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负责市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公路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管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场准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六)负责公路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负责市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权限范围,监督指导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市应急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
(九)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引导市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利用外资工作。
(十二)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公文科、财务科、法制科)
负责全局公文拟写、收发文处理、档案管理、总务后勤和组织接待工作;负责管理专项资金、摹本建设项目预决算等有关财务工作,对局属国有资产的保留增值、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等工作。组织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审计工作,审核工程预决算,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监督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依法查处工作。
(二)项目管理办公室(城市客运管理科、项目执行科、质量监督站、养护站、路政大队、交通战备办)
参与拟定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负责运输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一般农村公路建设的招标、投标工作(施工、设计、监理);负责全市农村道路建设;组织实施农村乡级道路桥梁的水毁抢险及安保工程;负责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及水毁工程上报及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一般农村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工作;城市道路运输市场宏观管理,维护并监督出租车客运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负责路产路权的宏观管理和客运站点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公交线路车的管理工作;督导乡场养护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年终考核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的管理和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三、联系方式
0999-8791360
四、办公地址
霍尔果斯市神州路
五、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 (上午) 15:30-19:30(下午)
咨询电话:0999-8797377 19,监督电话:0999-8797372、0999-8797995
办公地址:霍尔果斯口岸兰新路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 (上午) 15:30-19:30(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