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办法,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有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拟订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办法,指导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制定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法规、政策。承担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监督责任。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规划、办法。指导加强和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调处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
(六)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拟订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法规草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
(八)拟订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儿童保护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九)拟订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指导救助管理和机构建设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慈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办法。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慈善资金;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负责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负责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教育、劳动就业、康复、扶贫、培训、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供应、社会福利、残疾预防、无障碍设施、残疾人保障金管理等工作。指导民政职责范围内的精神卫生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办法和职业规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开发区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地址
霍尔果斯市工业园区北京路13号307室
三、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冬季:10:00-14:00 (上午) 15:30-19:30(下午)
四、联系方式
0999-8792912、8794200
咨询电话:0999-8025895
办公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1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早上: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早上:10:00-14:00,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