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监督、指导、协调、管理下属事业单位及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工作。
(四)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职、辞退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和工作人员的参照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及培训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开发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
(七)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对县内专门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权限内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行政监督。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相关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受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奇台县团结南路人社局楼
联系电话:0994-7240279
负责人:叶利军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94-7381398,0994-7222260
办公地址:奇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创大厦二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奇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办公室负责人:叶利军,联系电话:0994-7240279。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访、机要、档案、财务、信息、修志、提案(议案)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