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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奇台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奇台县城乡解困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复员退伍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培训、扶持就业工作;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参与征兵工作;承担奇台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依法审批、登记和年检工作;依法监督、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五)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救灾减灾工作;拟订全县救灾、减灾规划,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统一发布;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救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六)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奇台县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管理;承担奇台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权限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及乡镇以上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奇台县慈善总会相关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承办奇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奇台县吐虎玛克中街环保局楼
联系电话:0994-7223337
负责人:徐建龙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94-7381398,0994-7222260
办公地址:奇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创大厦二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奇台县民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办公室负责人:徐建龙,联系电话:0994-7223231。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研究和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