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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以及公安部制定的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奇台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指示,部署全县的公安工作,监督、检查所属机构对各项决定、决议及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式,制定对策,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三)负责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以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组织、社团的侦控,抓好重大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缉毒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出入境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五)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六)依法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行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工作。
(七)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八)组织实施重要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访、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安全管理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
(十一)对刑事、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事宜;负责群众反映的涉法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来负责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警衔管理、人事管理、奖惩等工作。
(十三)做好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机关有线、无线通讯,计算机网络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和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地网络安全保卫、网络犯罪侦查以及互联网安全管控的基础工作。
(十五)做好公安装备器材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十六)负责与驻县武警部队的联系协调及业务相关的管理工作;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指导奇台县森林派出所的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奇台县文昌路公安局大楼
联系电话:0994-7667730
负责人:杨磊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94-7381398,0994-7222260
办公地址:奇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创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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