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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内外贸易、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经济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产业政策,研究、拟订、落实奇台县对外贸易、吸引国内外投资与合作的政策和规定,提出奇台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建议;制定奇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内外贸易、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商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奇台县工业和信息产业优化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监测分析奇台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制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协调解决奇台县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奇台县能源保障和重要物资供需平衡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境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各项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三)负责奇台县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管理,拟订行业专项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做好奇台县园区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及相关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爆行业管理。
(四)负责奇台县工业、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制定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和布局,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投向;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核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五)制定奇台县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及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制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及鉴定、奖励工作。
(六)负责推进奇台县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对奇台县各类经济成份企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组织推进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实施;制定促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奇台县经济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企业智力引进工作;承担奇台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七)负责奇台县工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规、规划、政策;负责推进奇台县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奇台县有关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奇台县工业节能执法工作。
(八)负责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电力行业规章、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许可;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年度电力行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营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保障重点用电,指导电力调度工作。
(九)负责统筹推进奇台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奇台县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通信业有关工作;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推进信息化知识、技能的普及教育。
(十)组织指导奇台县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组织推进奇台县电子信息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监督管理奇台县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负责归口管理、指导、协调奇台县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奇台县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奇台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流通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研究提出奇台县流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重点设施布局意见,协调奇台县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组织协调商贸流通领域的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推广,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
(十三)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奇台县对外贸易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负责进出口商品计划配额的申领及管理,组织企业参加出口配额招标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奇台县企业积极参与国外针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咨询服务。
(十五)负责奇台县外商投资工作;核准权限内奇台县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我县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
(十六)负责执行国家和区、州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和条例;研究制定、落实奇台县招商引资政策和规定、办法,制定奇台县外引内联、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工作。负责奇台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组织、管理。编制奇台县产业集群招商规划,打造包装、征集筛选、推介发布奇台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奇台县招商项目库;落实重大招商项目跟进责任制,负责招商项目的对接洽谈、跟踪服务、推进落实工作;参与评审论证重大招商项目;负责招商引资立项督查、目标考核和统计通报工作。
(十七)负责与其他地区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协作;负责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指导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协作,开展外引内联、对口支援及有关项目的对接落实工作,组织和参与各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展览会和有关招商活动。
(十八)负责园区办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奇台县团结南路人社局楼
联系电话:0994-7211258
负责人:卢莹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94-7381398,0994-7222260
办公地址:奇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创大厦二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奇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行政办负责人:卢莹,联系电话:7211258。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信息、政务公开、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综合治理、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