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自治县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自治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步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四)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全州统一标准、建设工期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样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进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参与拟定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指导城镇房屋征收补偿;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自治县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改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行;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
(七)承担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负责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自治县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建筑节能法律法现规章的执行;负责建筑行业企业职工劳保统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设行业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九)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指导供水、供气、供热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乡、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承担规范和指导自治县村镇建设的工作。负责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及农村安居工程;指导村庄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自治县重点(示范)村镇的建设。
(十一)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对自治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十二)负责对自治县建设行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指导和管理建设行业的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则建设系统的社团管理。
(十三)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办公地点:木垒县人民北路广场南侧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曹殿虎
联系电话:4822337
咨询电话:0994-4860700 ,投诉举报电话:0994-4827971;0994-4825300;12388
办公地址:木垒县胡杨中路(同乐餐厅北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10:00-14:00;16:00-20:00(夏季) 10:00-14:00;15:30-19:30(冬季)
木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曹殿虎,党组副书记、局长,联系电话:0994-482263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主管维稳、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环保、行业统筹和信访工作;分管环卫绿化服务中心、房产管理所、供排水公司、抗震办、物业办、绩效、房屋征收,协助书记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