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研究拟订自治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深化自治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自治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自治县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健康木垒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自治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负责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自治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自治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自治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较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办公地点:木垒县人民北路司法局综合楼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 何培军
联系方式:0994-4822425
职务: 党组书记
籍贯: 正处级
电话: 0994-4822425
咨询电话:0994-4860700 ,投诉举报电话:0994-4827971;0994-4825300;12388
办公地址:木垒县胡杨中路(同乐餐厅北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10:00-14:00;16:00-20:00(夏季) 10:00-14:00;15:30-19:30(冬季)
木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何培军,党组副书记、主任,联系电话:0994-4822425负责卫健委业务工作,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