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落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和基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统筹文化、体育和旅游区管理,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四)负责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指导、协调、推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
(五)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市场的管理行政许可。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传播推广及艺术研究、评论,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
(七)负责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八)负责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九)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承办和参加全国、全区、全州、全市性的运动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以及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开展体育活动和比赛。协调、指导、管理我市承办的商业性体育比赛和经批准开展的特殊体育经营活动。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全市文物的普查、管理、保护、宣传教育、抢救维修、研究利用工作。负责审核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维修项目、协调配合考古发掘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与规范;指导、推动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承担行政复核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负责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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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方晓明、鲁璐,联系电话:0994-2331058、2330187。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宣传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