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工作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17号
(三)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张毅
联系方式:0994-2517342
咨询电话:0994-2267806
办公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冬季)
人民银行昌吉州支行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征信管理科负责人:刘斌,联系电话:2523736。负责辖内征信机构、征信业务的监督管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