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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94-2341258,0994-2333775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昌吉市北京北路16号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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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职能信息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室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97号)和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办发20191号),组建成立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和协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自治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自治州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规划,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规划发展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以自治州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自治州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预算内投资、自治州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定自治州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管理、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9:30(冬季)。

工作地点:昌吉市北京北路16号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巴耀宗

联系电话:0994-2341258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简介

昌吉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昌吉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的通知》(新政发【2018】75号)和《关于各地(州、市)做好对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昌吉州已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发布、办件测试以及大厅人员培训等环节,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已具备网上办理的条件。现就。。。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咨询电话:0994-2267806

办公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冬季)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负责人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负责人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
95商服网 2020年09月29日

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负责人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负责人:戴浩,联系电话:0994-233360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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