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民健康、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处理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
(四)执行国家、自治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疗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开展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人才培养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 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
(十一) 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下设二级机构:
1、克拉玛依市疾控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健康教育规划,提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策略方法;拟订健康教育的各类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对社区重点行业人群进行健康知识培训;组织指导全市城乡各行业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并进行评估、监督、监测、评价;对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卫生知识传播活动。
2、克拉玛依市卫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
受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卫生监督职能。承担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卫生监督和放射卫生、血液安全、母婴保健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监督工作,对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组织现场监督,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卫生监督信息,定期上报和公布卫生监督及抽检结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对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对卫生监督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卫生法律咨询服务。
3、克拉玛依市健康教育所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健康教育规划,提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策略方法;拟订健康教育的各类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对社区重点行业人群进行健康知识培训;组织指导全市城乡各行业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并进行评估、监督、监测、评价;对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卫生知识传播活动。
咨询电话:0990-6609105
办公地址: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西100米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