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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政府办工作职责 |
(一)负责了解和掌握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上级部门及区委、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结合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部署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做好工作安排和总结工作。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例会、区长办公会议及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会议材料及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公文处理的指导工作。 (四)负责研究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五)负责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六)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政务值班和日常对外联络工作,指导、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各类会议的通知和重要公务活动的对接协调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推进区“放管服”改革工作。 (八)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指导、收集和编报;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九)负责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负责各类公文的收发、拟办、传阅、保密、催办等工作;负责管理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印鉴、信函及传真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书档案材料、声像档案等相关档案的归档工作;负责政务、督察信息的调研、编写、督察、报送及反馈工作;负责有关材料的翻译及审定工作。 (十一)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区人民政府的制度建设,并协助抓好作风建设。 (十二)完成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建设;负责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建设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具体负责编制电子政务中长期规划、专项计划,提出电子政务有关投资计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做好与上级服务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负责日常运行管理、技术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网站群的技术支撑、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安全防护等工作。 |
咨询电话:0990-6231098;纳税咨询电话 0990-6237031 (克拉玛依区区域)(五五新镇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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