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文物局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木纳儿路1268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30——20:00;
冬季:10:00——13:30,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7619633(办公室),传真:0995-7619637
负责人:仲生浩(党组书记、副局长)
机构名称:吐鲁番学研究院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木纳儿路126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10:00——14:00,16:30——20:00;
冬季:10:00——13:30,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7619633(办公室),传真:0995-7619637
负责人:艾里肯·巴拉提(吐鲁番学研究院副院长)
二、主要职责:
吐鲁番市文物局主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研究拟订市文物保护工作规章、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依法保护吐鲁番市境内文物古迹,负责全市文物的行政执法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意见。
(三)审核、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负责全市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报和审核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展览项目;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
(五)研究拟订市文物保护及博物馆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
(六)负责文物保护宣传、文物普查、抢救性清理发掘等工作。
(七)组织协调开展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八)负责编制坎儿井保护和利用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吐鲁番学研究院(吐鲁番学学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吐鲁番学学术研究工作。
(二)负责吐鲁番文物古迹的保护、研究、考古调查、清理、修复。
(三)承担区域内古遗址的保护、修复和研究任务。
(四)承担区域内洞窟遗址中壁画、彩塑的临摹、洞窟
艺术的理论研究。
(五)负责对区域内出土古墓葬的发掘、整理、出土文
物的断代、内容的研究。
(六)负责对区域内出土文书和出土织物等有机质文物
的整理与研究。
(七)承担吐鲁番学文献研究资料、出土文物的收藏与
管理及对外交流,并建立吐鲁番学信息网站。
(八)负责编辑出版学术刊物《吐鲁番学研究》。同时负责研究院的科研成果和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吐鲁番学的读物等。
(九)负责对区外相关文物的征集与调查。
(十)负责对区域内重要历史建筑的考古调查、研究与保护。
咨询电话:0995-8520931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 吐鲁番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